便利人才往来,助力湾区发展——往来港澳人才签注首发仪式在广州举行
为便利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研学术等交流活动,促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,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,自2023年2月20日起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。新政实施首日在广州南沙举行了首发仪式,广州市6名科研类人才首批获发往来港澳人才签注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,广东省公安厅,广州市公安局,广州南沙区委、区政府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首发仪式并现场颁发证件。
据了解,根据该政策,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内地6类人才可以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,包括:杰出人才,即对湾区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者湾区急需的顶尖人才;科研人才,即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;文教人才,即高等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;卫健人才,即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;法律人才,即参与在香港、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,处理内地与香港、内地与澳门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等;其他人才,即人才、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。
上述6类人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,单独或者同时申请办理赴香港人才签注和赴澳门人才签注。其中杰出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5年的人才签注,科研、文教、卫健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3年的人才签注,法律、其他类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1年的人才签注。持证人在签注有效期内可多次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地区,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不超过30天。
据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,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惠及人才种类多,受众面广,签注有效期长且可多次往来港澳,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决策部署,服务促进高水平开放,促进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,深化内地与港澳交流合作的出入境政策创新举措。
下一步,南沙将协同广州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,便利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研学术等交流活动,促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。